何亚兵
与明相识于大学,明算是我的学长,虽属不同专业,但也算是一个学院。
明在一次篮球大赛上一举成名,倒不是因为他的球技有多高超,而是因为他在赛场上的异常举动。那天,文学院的对手是生化学院,相较于文学院女多男少且基本是文弱书生的现状,生化学院那些五大三粗的男生凭着一股不可一世的凶狠劲头,硬是把技术其实并不输他们多少的我们打得落花流水。
明本来就是个不服输的人,看着队友的不争气,再看着对方的盛气凌人,他越打火气越大。但是,双拳难敌四手,在一次突破上篮中,明硬是被对方的两名球员连推带拽给扒拉下来,在篮下摔了个“狗啃屎”。明的小腿擦破了,鲜红一片,伤虽然不重,但看起来挺吓人的。比赛暂停了,我们看着明眼里愤怒的火焰,以为他要动武了,要知道他可是有跆拳道功底的人。结果,明看着围过来的队友还有对方歉意的眼神,并没有说什么。他突然站起来走向球架旁边,拿起自己的包,出人意料的是,他拿出来的不是包扎用的东西,而是一瓶亮瞎众人双眼的宋河酒。他一下扭开瓶盖,将酒倒在了自己受伤的小腿上,鲜红的血液顺着腿流了下去,染红了白色的篮球袜。
我们仿佛听到了“嘶嘶”的声音,连裁判和对方球员都惊呆了。他猛地灌了一口酒,对我们说:“是男人就把这瓶酒干了,然后干掉他们。”我们一人一口把这瓶宋河酒喝了个底朝天。重新上场的我们气冲斗牛,反超了比分,赢了比赛。
毕业后,明成了故乡河南一家报社的记者。一次出差路过明所在的城市,明请我吃饭。端起一杯宋河酒,不再年轻的我们眼睛湿润了,只为曾满含热血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