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饭、热炕头”,乡村旅游越来越受到城市人的青睐,黄金周、双休日等节假日经常出现“一房难求、一桌难求”的现象。辽宁45万农民通过办农家乐,让身边的美景、家常的饭菜成为致富的法宝,走上了富裕之路。 辽宁省旅游局统计数字显示,以温泉养生游、农村山水游、花卉果蔬采摘、农(渔)家乐、休闲农庄旅游等为主要形式的辽宁乡村旅游,2010年共接待游客7278万人次。目前,辽宁省已建成旅游特色乡镇167个、旅游专业村567个、农家乐7491个,直接实现了近45万名农民就业,间接带动就业200多万人,2010年,乡村旅游消费265亿元,辽宁的乡村旅游已让农民的腰包越来越鼓。 而为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实现农民增收,辽宁省正酝酿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意见》。根据这项文件,辽宁省计划每年设立1.5亿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建设和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的引导性补助、奖励等。农户开办农家乐还可享受到更多优惠。 辽宁省很多乡村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为提高基础设施接待水平,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辽宁省将对这一部分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对休闲农业、休闲农庄等休闲农业场所的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从2012年起,按照固定资产投入额给予10%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鼓励建设标识、标志、导游全景图等乡村旅游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对完善标识系统的县、乡、村,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为打破乡村旅游的资金瓶颈,辽宁省降低了乡村游企业贷款准入门槛,将乡村游所需的经营性贷款纳入农业贷款担保补助范围。此外,为保证乡村游质量,辽宁省市、县(市、区)提供培训专项经费,每年专职培训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 对于想要经营农家乐的农民来说,今后将可享受到更多优惠。比如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按照国家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给予贴息;将自家厨房、洗浴间和卫生间进行改造经营农家乐的,在经评审后可得到适当奖金鼓励。同时,经认定属税收优惠范围内的农家乐经营户,自认定年度起,3年内由县政府返还相当于其当年缴纳的营业税全额予以奖励,每年最高可达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