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周口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4名委员,2017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周口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周口市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周口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周口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供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11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89人,其中,在编 58人,非在编 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269家,实缴单位3439家,净增单位269家;新开户职工3.83万人,实缴职工34.36万人,净增职工2.88万人;缴存额18.52亿元,同比增长28.7%。2017年末,缴存总额86.81亿元,同比增长27.12%;缴存余额53.08亿元,同比增长25.2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7.81亿元,同比增长 37.99%,占当年缴存额的42.17%,比上年增加2.84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33.73亿元,同比增长30.18%。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1万笔1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5%、12.5%。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5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2万笔56.06亿元,贷款余额44.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18%、34.57 %、34.3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38%,比上年增加5.7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0 家。
(四)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97亿元。其中,活期0.7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25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84.38%,比上年增加5.7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4643.93万元,同比增长17.91%。其中,市中心13564.23万元,鹿邑中心1079.7万元;存款利息1976.1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2423.57万元,其他244.2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8053.59万元,同比增长3.45%。其中,市中心7509.32万元,鹿邑中心544.27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160.14万元,归集手续费0.4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86.36万元,其他6.6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6590.34万元,同比增长42.18%。其中,市中心6054.91万元,鹿邑中心535.43万元;增值收益率1.37%,比上年增加0.2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860.5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07.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21.96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64.1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3.35万元。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149.2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42.31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3707.71万元,鹿邑中心提取234.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1339.46万元,同比增长73.56%。其中,人员经费479.16万元,公用经费301.99万元,专项经费558.31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23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35万元、266万元、536万元;鹿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2.4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4.16万元、35.99万元、22.3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6.28万元,逾期率0.1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860.5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149.2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5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8.42%、0.29%和28.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2.26%,国有企业占6.43%,城镇集体企业占2.21%,外商投资企业占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4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7%,其他占0.3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72%,国有企业占13.02%,城镇集体企业占3.19%,外商投资企业占2.33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8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4%,其他占0.51%;中、低收入占 96.24 %,高收入占3.7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13%,国有企业占7.85%,城镇集体企业占2.97%,外商投资企业占4.6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5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7.88%,其他占21.02%;中、低收入占98.66 %,高收入占1.34%。
(二)提取业务:2017年,2.9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8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8.1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0.8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6.05%,租赁住房占1.3%,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1.8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0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16%,其他占 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76.39%,高收入占23.6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2.7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1.06%,比上年增加0.2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6537.2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26.37%,90~144(含)平方米占 66.75%,144平方米以上占6.88%。购买新房占25.8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73.5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6%,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0.7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9.2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6.02%,30~40岁(含)占40.91%,40~50岁(含)占18.31%,50岁以上占4.76%;首次申请贷款占99.9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0.02%;中、低收入占93.68%,高收入占6.32%。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748笔 20480.7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35662.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3660.6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9.98%,比上年增加1.0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7年3月28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周口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实施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17〕27号),强力助推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与工商、人社、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协作,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集体合同,作为“重合同守信用”“诚信单位”评选的必备条件,形成建制扩面工作合力;完善落实举措,相继出台了《周口市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周口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政,畅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实现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的并轨统一,享有同等的权利和规范的管理,为住房公积金“全民共享”打下坚实基础。全年新增缴存人员36876名,其中新市民29412人,实现了制度扩面的新突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
周口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周口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6355元,根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不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的规定,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1589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总额上限为2781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18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总额下限为232元。对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经公积金中心核准,可按河南省政府公布的周口市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月)确定缴存基数,计算缴存额。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7年度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应为单位和职工各5%~12%。根据周口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周口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55元的标准,其中对单位缴存职工2016年度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10%;达到当年全市平均工资水平80%(37084元)的,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同一单位职工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
当年个贷最高额度为45万元,在完善风险防控的基础上,维持较为宽松的贷款政策,贷款利率5年以上3.25%(年利率),5年以下2.75%(年利率)。当年个贷率达84.38%,较上年增加5.72个百分点。
(五)服务改进情况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标识明显、指引清晰、安全舒适的原则,持续加强公积金服务窗口建设,十一个派出机构的服务大厅统一配备自助查询机、自动填单机、叫号机、休息椅、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实现对全市缴存群众服务的全覆盖;年内又对商水、沈丘、西华、黄泛区、周口监狱管理部的综合服务大厅进行了进一步整修建设,为办事群众营造了更加便捷舒适的服务环境;以“双贯标”工作为契机,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将传统的等待群众上门的服务模式转变为主动为全市缴存人员服务的模式,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头跑、重复跑”等问题。
(六)信息化建设情况
按照住建部“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原则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推动“双贯标”工作,当年完成了“双贯标”建设任务,公积金业务新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了“管理主体由人防向机防转变、审批手段由形式审核向实质审核转变、服务方式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自助型转变、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内部防控由阶段性向实时性转变”。
(七)获奖荣誉情况
年内获得荣誉奖项:
1.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授予“年度四制工作综合考评优秀领导班子”
2.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授予“创建河南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
3.周口市人民政府授予“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年度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5.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全系统新闻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6.中共周口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总支部”
7.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颁发“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知识竞赛最佳组织奖”
8.周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9.周口市总工会颁发“五一劳动奖状”
10.周口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周口市三八红旗集体”
11.周口市节能办授予“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