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2018)豫0212执111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协助将被执行人苑立振名下位于海燕小区2号楼5单元109 (证号: 2012010374 号)过户至凡小恩名下(身份证号: 410224198403023237)
现声明苑立振名下证号为2012010374号房产证作废,特此公告。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