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019年01月19日
第03版:要闻 PDF版

声明

沈丘县观云山置业有限公司与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9日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因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正常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于2015年2月停止施工,对所承建的华馨·观云山1号、3号楼项目放弃管理,经我方多次联系无果,现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工商登记信息,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特声明解除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沈丘县观云山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9日

2019-01-19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53448.html 1 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