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如何规范?侵害农民利益的“蝇贪”如何防范?怎样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年来,沈丘县通过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在全县578个村(居)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有效防止“小权力”滋生“大腐败”。
阳光晒权,让群众放心又明白
1月6日,走进沈丘县卞路口乡南郭庄村,在村委会大院的一面墙跟前,几名村民正围着村务公示栏驻足观看。公示栏里权力清单、办事流程、时限要求、联系方式等信息既清楚又醒目,成为该村公开亮权、阳光晒权的一道风景。
“有了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俺们办事找谁、怎么办、啥时候办完,公示栏里一清二楚,有问题还能打电话,再也不怕干部不干事、瞎干事了,对他们也更信任了。”村民张其山说,像困难补助申请、宅基地审批等,过去是少数人说了算,现在不同了,干部的权力和责任都公开透明,办啥事要是不按程序来,真行不通了。
沈丘县2016年出台“小微权力”监督治理方案以来,重点围绕“三资”管理、项目工程建设、拆迁及惠农政策落实等事项,梳理出村干部主要权力20余项,规范了“四清单一流程”,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监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在清单制定上,通过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建议,对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的环节进行重点督查,增加了工作透明度,畅通了反映渠道,充分保障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南郭庄村三组村民张思明长期在外务工,对村上事务办理知之甚少。他返乡后得知村里制定了“一事一清单”并绘制了流程图,便抽空赶到了村委大院,用手机拍了下来。他说:“按照‘小微权力’清单和办事流程图,群众一看就知道啥事该咋办,找人比过去更方便了。好多事情乡村干部帮着代办,群众少跑冤枉路。”
照单操作,让干部省心又清白
如今,在沈丘县各个村落,通过公示墙、公开栏、LED显示屏等途径,公开村级事务情况,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及办事流程,明确每项权力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违反规定的追责办法等,让群众看得清、心里明,确保村务权力规范运行。
“没有给‘小微权力’拉清单之前,村干部办事凭经验,村务决策随意性较大,难免搀杂人情因素。这些都是产生‘小微腐败’的漏洞,群众对这种‘拍脑袋’的土办法也不信服。”沈丘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夏立文说。
该县周营乡谢营村村民谢辛凌举例说,“村里环卫保洁队买个扫帚、铁锨等之类的工具,过去开个收据就能报,现在都得要正式发票,每笔钱为啥花、怎么花,大家都清清楚楚。”对群众来说,清单既是一张村务“明白纸”,也是一份“办事指南”。有了操作流程,村干部过去的“任性”用权得到控制。
“现在尽管权力受限了,但是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该怎么做,清单都写得清清楚楚。碰有亲戚朋友打招呼,清单就是‘挡箭牌’。开展工作不再过多考虑情面,做事反而更高效。‘小微权力’清单看似是对我们的‘硬约束’,其实是保护我们不违规违纪的‘护身符’。”该县高山店村党支部书记马俊峰说出了广大基层干部的心声。
强化监督,让权力在“框架内”运行
在实践中,要促使广大基层干部学清单、知清单、用清单,真正按清单办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问责,增强责任担当。沈丘县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构建村民监督、村监委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三者统一的监督体系,确保“小微权力”各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2018年,该县大郭庄村在换届选举中,村民郭建刚当选为村民委员会委员。上任伊始,他反复研究了“小微权力”清单。“村子人多事杂,刚接手村务管理,我自己先把‘金箍’戴上,以免违规了还不知道咋回事。”郭建刚说,村干部难当,在“框架里”用权最安全。
据了解,没列出“小微权力”清单之前,很多村子的物品采购,通常都是村支书或村主任决定。但现在不行了,按照清单规定,额度大点的采购要提交村“两委”、村监委商议,明确采购责任人,做好采购物品登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评议,等等。通过全程监督,有效规范村干部的权力,预防“微腐败”的发生。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沈丘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琳表示,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后,让小官有了“硬约束”,优化了基层政治生态,群众办事更方便了,干群关系更和谐了。
(原载2019年1月13日《河南日报》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