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精神和《河南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选择自谋职业人员),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前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交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①服役相关材料
A.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B.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②个人相关材料
A.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B.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
③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川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394—836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