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河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通知》,以下车辆均符合报废标准,并已办理完机动车注销手续,即日起以下车辆不能再上路行驶。如有上路者,违反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实际车主自行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以下车辆的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车辆明细如下:
豫P94134、豫P12458、豫P94682、 豫P7A693、豫P38335、豫P6C644、豫P38284、豫PY0657、豫P94599、豫P6H078、豫PR2558、豫P6C004、
豫P94831、豫P6A950、豫P81920、豫PX1181、
豫PX0437、豫P95144、豫PZ6665、豫P6H075、
豫P6B309、豫P38317、豫P6C664、豫PX1407、
豫PX1982、豫PX1925、豫P94452、豫P6C686、
豫PV0195、豫P1Z777、豫P94689、豫PZ6024、
豫P94537、豫PX0833、豫PZ4564、豫P3Z730、
豫PX1193、豫P93064、豫P6H129、豫P93431、
豫P86463、豫P94273、豫PX1883、豫PY1438、
豫P95398、豫PG6601、豫P8A729、豫P8A502、
豫PZ1301、豫PZ1955、豫PZ3305、豫PV0409、
豫P94565、豫P94418、豫P94585、豫P94451、
豫P6C688、豫P94666、豫PZ3965、豫P6F897、
豫P6C655、豫PZ9863、豫P6C676、豫PZ2610、
豫PV1223、豫P6J894、豫PY1141、豫PY1241、
豫P8A700、豫P8A728、豫PY2386、豫PY2126、
豫PV0161、豫P77102、豫P6K725、豫PY1731、
豫PY1763、豫P77065、豫PG6292、豫P95408、
豫P88341、豫PV0331、豫 P6J831、豫P6K709、
豫P2C027、豫PY1112、豫PX0850、豫PY2238、
豫PY2239、豫PX1448、豫P88213、豫P95608、
豫P2C285、豫P2C364、豫P8B331、豫PV0125、
豫P5Z100、豫P38336、豫P2C305、豫P38329、
豫P38330、豫P38327、豫P38345、豫P38331、
豫P8A726、豫PY0994、豫P94496、豫PV1201、
豫P94584、豫P7A260、豫PZ5269、豫P8A540、
豫PY1652、豫P6B988、豫P86463、豫P94273、
豫PG6601、豫PX1267、豫P8A729、豫PZ1301、
豫PY1438、豫PZ3305、豫PX1883、豫P95398、
豫P2C233、豫P6C067、豫PX1405、豫P6H487、
豫P6C232、豫PZ4934、豫P6C256、豫PZ9564、
豫PG5605、豫PX0388、豫P6H032、豫P95344、
豫P88560、豫P38297
周口市周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