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李若鸣 胡霖星) 日前,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立足岗位职责,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各项工作,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和担当,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当好一线防控“执行员”。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履职尽责,做好人员摸排、小区值班值守等工作,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战;在生活中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教育身边的亲朋好友做好自身防护,科学理性应对疫情。
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沈丘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分包小区发放《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读本2000余本。利用“敲门行动”、门岗值班、小喇叭等形式宣讲“三法一条例”5000余人次。太康县法律援助中心在高速口设置法律援助宣传点,对返乡的农民工和其他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册。川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派河南江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良伟赴陈州回族街道办事处对该辖区内复杂、疑难、遗留司法问题与基层司法所分析、研究解决方法,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基层处理社会矛盾,履行社区法律顾问职责。
当好特事特办“援助员”。开通法律援助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对紧急案件暂缓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相关手续,视案件进程预约补办相关手续材料。对非紧急案件,工作人员根据案情建议当事人暂缓办理。实行经济困难诚信承诺制,切实做到减证便民,使法律援助申请更加便捷和人性化。
当好线上线下“服务员”。周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在大厅值班,正常办理各项法律业务。按照疫情防控的规定,群众进入大厅必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同时群众可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法律咨询,疫情防控期间,共接听解答群众咨询5597人次。太康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引导群众线上办理法律援助业务,确保群众一般法律咨询电话办、紧急事项网上办、预约办,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又确保援助服务不掉线。疫情防控期间,该中心共解答电话法律咨询6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