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龙维 文/图
近年来,鹿邑县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任务,以县委“12345”工作机制为指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优势,认真落实各项法治工作措施,为鹿邑县经济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县持续开展“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建设紧贴鹿邑实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施“两个规划”统一起来,明确分工、聚焦重点,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将建设规划细化为具体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发挥年度目标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督促和激励相关责任单位将法治建设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近年来,法治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该县法治建设工作在周口市综合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位居全市前列。
法治建设机制有效落实
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如何推进法治建设述法工作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全县600多名科级干部就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报告,述法工作实现全覆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建议,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制度。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了《法治鹿邑(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和政府各部门均单独设立了法制机构(办公室),按照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落实具体工作。高质量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出台《鹿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近年来,该县扭住安全不放松,切实克服疫情影响,精密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班。
优化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变群众跑腿为上门服务,让办事环节和流程“瘦”下来、办事效率“跑”起来,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组织开展县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近年来,完善部门职权3695项(其中,行政许可369项、行政处罚2290项、行政强制129项、行政征收62项、行政给付60项、行政检查208项、行政确认140项、其他职权437项)。加强对市场监管、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协调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包容审慎执法机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慎用行政强制措施,鼓励柔性执法,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进一步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和“法治体检”活动,更好地发挥律师事务所、工商联直属商会服务民营企业的作用,增强民营经济对法律服务需求和全县法治建设的获得感。12个服务专班扎实开展便企活动,25个单位积极服务于全县700余家小微企业,助力企业经营生产。县司法局组织全县81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及时为企业解决各类法律疑难问题。
深入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鹿邑县委出台《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调解出手、群众握手”的目标。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调解组织595个,拥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895人,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员排查、接待、受理、调处复杂矛盾纠纷2857起,成功化解2749起,已超过2021年全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量,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全县565个行政村(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如图)、代书法律文书、开展法律援助、做好法治宣传、培养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不断丰富“当面锣、对面鼓、路不平、大家踩”的方式,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今年以来,鹿邑县各级人民调解员共提供法律咨询1493次,出具专业法律意见58条,代写法律文书600余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9场次,打通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