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鹿邑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有效推动公安执法工作深度变革,围绕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执法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在保障执法安全、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质量、提升执法能力等方面狠下功夫,以“三平台两中心”建设为抓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办案场所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鹿邑县公安局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鹿邑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制专业人才队伍培养,通过引导全警下载注册“学法强警”APP,坚持每日一学、每日一练,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全警法治意识。依托实战大练兵轮值培训,常态化开展法制业务培训,邀请河南警察学院教师、法检办案专家授课,强化民警的法治思维。坚持送教上门,选派教官深入基层,针对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执法培训。坚持每周讲评通报执法工作,每月召开法制员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执法活动中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保障作用,助推民警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制定《办理伤害案件“七个必须”制度》《严格规范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程序若干规定》《接处警基本规范》《受案立案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为民警解决新形势下执法问题提供法律遵循和支撑。围绕执法监督制定《执法办案责任制度》《执法监督问责约谈制度》等管理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效能,完善执法突出问题,整改问责通报机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体系,为公安执法工作提供监督保障。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公检法办案协作工作机制,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和诉讼效率。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为执法办案提供更加健全完善的制度依据。
监督是最好的服务。依托警综平台开发建设了“受立案监督管理系统”,设置警情处警监督和接报案处理、案件受理、刑事案件立案超期监督等功能,与110接处警和执法办案平台智能串联,把110接受警情、各单位自接警情、其他部门移送案件全部集中管理,重点监督“有案不受、有案不录、受而不立、立而不查”等受立案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接报警和受立案的全部流程置于法制监督之下,实现可视化管理,法制部门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深化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通过刑事案件网上流转,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网上移送,案件流转率95%以上,实现侦查、提捕、起诉全流程闭环式管理,解决质量参差不齐、难捕难诉等问题,切实做到让每个环节都能“管得住”、每处细节都能“看得见”、每起案件都是“明白账”。(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