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的重要标尺,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当今,经济社会正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地区之间的经济竞争实质已转向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竞争。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各地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周口市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举全市之力集中开展优化提升行动,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持续优化。但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周口市要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营商环境建设的新高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周口市营商环境优化的制度创新设计
(一)强化顶层设计,夯实组织基础。
在营商环境顶层组织架构优化方面,周口市可以借鉴濮阳市的做法,组建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实行营商环境建设、督促检查、考核考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营商环境优化建设的“闭环”,委员会办公室既统筹全市建设工作,又负责监督和考核,可大大提升工作推进成效。周口也可以借鉴开封市的做法,在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内设的营商环境优化行政机构,通过充分赋权,切切实实地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交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结合实际,建议周口市组建一支专业能力强、自身素质高的营商环境队伍,专职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其次,通过建章立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成效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干部考核“三挂钩”,坚持结果导向,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真抓实干,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二)推动政策兑现,释放制度优势。
政策兑现是政策发挥作用价值的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周口市可以从打造平台、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推动政策落实提质增效。一要建立惠企政策集成平台。充分利用现行采集的企业信息,建立企业标签化画像,系统一旦匹配到与企业相关度较高的惠企政策,即可智能化地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推送,从而利于政策的高效传递与快速落实。二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周口市要继续坚持市级领导分包、专班推进的方式,抓好各类政策方案的落实,全面实施攻坚行动,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突破。三要建立成效检验机制。为检验政策文件执行成效和各类方案落实情况,周口市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进行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查找短板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和整改方向。
(三)加强部门协同,凝聚营商合力。
营商环境多数优化任务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点,比如在提高市场主体办理建筑许可证效率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的“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等工作,将会对市场主体办理建筑许可证产生直接影响。比如企业开办阶段需要税务、公安、银行等多家部门配合才能完成企业注册全流程。再比如缺少了宣传部门对惠企政策、典型做法、经验成效、创新亮点等内容的宣传报道,浓厚的营商社会氛围是很难形成的。目前,周口市营商环境工作的部门协同“1+1>2”的效应并不明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一要建立营商环境部门协同联动工作制度。明确营商环境总牵头部门、各指标牵头部门、具体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问效,形成“总牵头部门全面统筹,各牵头部门牵头推进、具体责任单位狠抓落实,相关单位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二要健全专班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专班议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班会议,分析现阶段营商环境优化情况,建立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机制,在面对推进难度大、需要部门通力合作的事项时,专班可以迅速反应,形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推进的局面。三要建立营商环境工作通报制度。对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或具有引导作用的措施进行通报表扬,对服务不到位、政策不落实、企业不满意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做到一有反映、马上就查,一经查实、立刻通报,一经通报、从严从快解决问题。通过实施营商环境工作通报制度,使各项工作举措有效贯通,推动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双向发力,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四要加强基层建设。一方面,加强对基层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另一方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便民利企网点、办事大厅向乡镇延伸,同时大力开发“网上办”“掌上办”业务。
(四)整合政府资源,健全服务体系。
营商环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服务市场主体,为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针对目前服务企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周口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逐步改进。一要做好服务企业“后半篇”文章。树立“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探索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式服务模式,建立企业服务发展中心,将项目申报、企业认定、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社会化服务等一系列与市场主体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归集至企业服务发展中心,不断延长政府服务企业的半径。二要开展专人专班服务。从各级政府机关、人大政协和社会代表中选派服务管家、首席金融官、警务专员、法律服务专员,实施企业“服务管家”制度,为企业开展专人专班服务。三要探索推行政府扶持企业中长期发展有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引导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支持龙头企业腾飞发展。比如,直接资金扶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政府资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多层次多样式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缓解企业融资压力。试验成立政府背景的融资担保机构,消减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设立“重点优势行业扶持资金”,助推龙头企业由大变强完成技术升级改造。
(五)统一投诉渠道,引入社会监督。
构建常态化营商环境问题处理长效机制,以企业满意度为落脚点,形成一套系统、有针对性、全链条的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综合体系。一要搭建营商环境投诉平台,便于企业群众查找使用,及时公开问题线索、受理进程、处理结果等信息,让企业群众看到职能部门解决问题的实效。二要树立“15个工作日”回应机制,对已受理的投诉事项,办理单位自收到转办通知之日起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受理机构。三要层层压实责任,对发现工作不力的,提示办理单位点单对账。对提示之后不能改进的,跟进督办,点穴刺痛。因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开展约谈,点醒问责。在监督方面,要重视社会监督力量,充分发掘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的监督潜力,在全市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营商环境监督氛围。一要适当引导特邀监督员发挥作用。比如,开展特邀监督员培训会,提高特邀监督员专业能力,举办监督座谈会及时交流情况,探讨工作问题。设置相应奖励措施,提高其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二要与新闻媒体开展深度合作。比如,联合媒体记者开展暗访调查,制成专题片,定期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行为。比如,充分利用周口电视台、《周口日报》《周口晚报》、政府网站、公众号和视频平台等载体,开设监督专栏,收集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