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12日
第02版:要闻 PDF版

我市持续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

本报讯(记者 何晴)5月10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我市持续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目前中心城区已成功办理3例。

自2021年1月民法典施行后,自然资源部更新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学习民法典,研究相关政策,梳理业务环节,沟通协调本地金融机构,同年4月,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周口分行沟通协调,成功办理我市首例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

申请办理“带押过户”的流程为,买卖双方携有效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抵押权转移的材料,银行同意函等,共同申请转移登记,登记中心按登记程序收回并注销原抵押证明,一窗推送至税务部门核定征收税费,然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转移登记,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证明。此模式有利于减轻居民筹资、还贷压力,提高贷款使用效率和房屋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进一步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形成新建商品房市场和存量房市场相互促进的局面。

今年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再次梳理环节,优化流程,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等相关登记事项的综合办理,让市民只需“跑一趟”,便可以完成业务办理,极大提升了“带押过户”申办的便捷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后续我们将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系统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和金融系统融合,努力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不断完善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确保实现不动产‘带押过户’由住宅到工业、商业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和安全性,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②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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