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众型经济领域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大案要案频繁发生,涉及面广、金额巨大,不仅侵害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到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效,地方金融风险基本可控,但依然面临艰巨的挑战。日前,本报记者就如何加强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筑牢织密宣传教育网络,采访了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有关人员。
记者:什么是非法集资,具体符合什么样特征的活动能判定为非法集资?
答:根据2021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素: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记者:目前,有哪些典型非法集资手段需要防范?
答:非法集资活动形式多样,涉及内容广,大致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二是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四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记者 :如果普通老百姓遭遇非法集资活动,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答:普通老百姓遭遇非法集资活动,一定要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提醒大家可以关注市金融工作局网站上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举报电话:8238698。
记者 :目前,我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以《全市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标准,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全市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在宣传教育、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贯彻落实、推进存案办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增强了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实现了风险预警防控关口前移,养老领域涉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高效率、高质量做好存量案件出清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②12(记者 陈永团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