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自然示字〔2023〕13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太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二、公示期:2023年7月14日至 2023年7月23日
三、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电话:0394-6815019
联系人:陈先生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