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7日
第08版:法治周口 PDF版

打造群众身边“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

——我市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纪实

商水县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

项城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明白人”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王正国 袁净 文/图

“二哥,去哪儿转呢?”

“刚吃完饭,去外面走走。”

曾经见面就“掐架”的老哥俩,现在一见面就笑呵呵地互相打招呼。

沈丘县石槽集乡某行政村村民老陈与老赵的变化,让乡亲看到了“法律明白人”的作用。

一年前,这两家人因宅基地纠纷未达成一致意见,见面就吵架。该行政村干部、村“法律明白人”陈坤了解情况后,积极介入调解,讲法律、摆道理,化解了两家人的矛盾。

这是周口市扎实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一个缩影。“法律明白人”队伍中,有党员干部、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热心公益村民等,他们积极投身基层社会治理,既是法律法规“讲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也是矛盾纠纷“化解员”,在维护基层微小单元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活跃于田间地头的“说法人”

什么是“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是如何调解矛盾的?通过西华县西夏镇“法律明白人”郑广厚调解的一起案例,便可以从中得到答案。

2023年7月2日清早,西华县西夏镇某村村民张某来到村委会找该村的“法律明白人”郑广厚,要求调解她与李某的矛盾,郑广厚安抚完张某的情绪后,仔细询问事情的经过。

经了解,村民李某在村头的公路上晾晒小麦,村民张某的丈夫骑电动车经过时不慎滑倒,导致腿部骨折,住院花3000多元。张某找李某索要医药费,李某认为张某的丈夫是自己摔倒的,不愿支付医药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调解过程中,李某说:“张某的丈夫摔骨折和我没关系,我摊麦时留的有路,是他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凭啥让我出医药费?”张某说:“李某留的路被麦秸秆占据了,骑车经过那里时容易打滑。李某必须赔偿医药费。”二人说着又吵了起来。

郑广厚急忙把双方拉开,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郑广厚对李某说:“你在路上晾晒小麦存在安全隐患,现在造成张某的丈夫摔伤,你理应赔偿。”李某听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赔偿医药费,但希望可以少赔点。郑广厚对张某说:“李某在路上摊麦确实不对,但你丈夫骑车也不小心,你们都是一个村的,不妨各让一步,医药费各承担一些。”张某认可了郑广厚的建议。最终,双方各让一步,矛盾得到化解。

在周口,像郑广厚这样的“法律明白人”还有很多。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一个个“法律明白人”如同一盏盏明灯,照亮了周口基层“法治路”。“法律明白人”是村(居)民的身边人,更容易取得各方信任,可以更好发挥释法调解作用。

“自从村里有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村内有重要事务需要商量时,都会主动邀请他们参加,他们会站在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近年来,村内未发生打架斗殴现象,乡风民风持续改善。”沈丘县某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如是说。

忙碌在邻里调解前沿的“管家婆”

“明断家务事,要从法理、情理上做工作。‘法律明白人’要心里有一本法律明白账,在关键时候说得清楚、讲得明白。”说这话的是川汇区七一路街道办事处新闻社区工作人员段秀真。

自从兼任“法律明白人”后,段秀真经常随身携带一本《民法典》,不管多忙,每天都会抽时间学习相关法律。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法律明白人’要做的,就是将法律背后的情义与群众讲清楚。”段秀真告诉记者,担任“法律明白人”后,她经常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与农村相比,城市居民之间的矛盾多为邻里纠纷。2023年6月份,某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针对窨井的设置问题,该小区居民老王和老李吵得不可开交。

“窨井设置在俺家门口,一到下雨天,不是污水倒灌就是臭气熏天,我坚决不同意!”老王和老李都不同意把窨井设在到自家门口,导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时无法施工。

段秀真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找老王和老李协商,向二人阐述老旧小区改造的好处,向他们讲明窨井要根据施工图纸进行设置。段秀真又找到施工方协商,最终确定修改施工图纸,把窨井设置在两家门前的中间位置,二人握手言和。

目前,七一路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明白人”涵盖业委会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调解“联盟平台”初现雏形。两年来,该办事处的“法律明白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6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

如今,广大“法律明白人”活跃在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宣传法律法规,调解矛盾纠纷,传递社情民意,协助开展村(社区)事务管理,成为群众日常生活中找得到、用得上的“法治带头人”和“生活贴心人”,成为深层次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源头活水”。

讲情说理的巾帼“法律明白人”

在周口,“法律明白人”大多从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五老”人员中选拔。赵彩花便是以县妇联副主席的身份,被推选为“法律明白人”。

小敏(化名)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家住郸城县秋渠乡某村。2021年年初,小敏的家人与邻居因种地事宜发生争吵,随后发生斗殴,造成双方家人不同程度受伤。后来,双方家人又一次发生冲突,小敏因一时冲动,参与斗殴。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及时出警制止,并进行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要求民警对小敏及其家人进行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处小敏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小敏深感不安,担心背负处罚对其今后的发展有影响,遂向郸城县妇联寻求调解。

接到小敏的调解请求后,郸城县妇联高度重视,安排赵彩花负责此事,并第一时间将这一案件转给秋渠乡政府。第一次调解现场,双方未能达成和解,表示愿意走司法程序。随后,派出所民警按照双方共同的意愿,根据有关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律程序贴出处罚告示。其间,赵彩花每天都过问案件的处理进展情况。

几天后,再次接到小敏的求助,郸城县妇联主席朱素华带领维权部工作人员到秋渠乡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案情,督办此事。秋渠乡党委立即召集乡妇联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办案民警到场解决此事。经过4个多小时轮番劝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

“作为妇联干部,仅有帮助群众化解纠纷的热情是不够的,讲情之外,更应该说法。” 赵彩花说,在参加“法律明白人”培训之前,她对一些法律条文吃不透,参加培训后,她的很多法律疑问都有了答案。法官、律师和专家结合生动的案例授课,大大增强了县、乡(镇、街道)妇联干部懂法用法的能力。如今,“有事找我们妇联”成了赵彩花的一句口头禅。

培养“法律明白人”,办实“法律明白事”。在我市,一大批“法律明白人”扎根基层,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注入法治力量,为和谐法治周口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来,我市会进一步探索方式方法,继续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树典型,打造老百姓身边“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全力护航民生发展。②12

2023-08-17 ——我市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纪实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11493.html 1 打造群众身边“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