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东一 )9月3日,记者从我市司法部门获悉,司法部日前发布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于9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后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共六章46条,对于指导各地司法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进一步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在便民服务方面,修订后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社会公示并及时更新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程序等信息,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为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方面,修订后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要求法律援助人员要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财物。对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强调律师应当依法会见、阅卷,并根据案情提出辩护意见,增加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办理要求。对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明确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约见职责和告知义务,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可以帮助受援人通过和解、调解及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可以有效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非常需要法律援助,如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这一群体高度依赖互联网,在实现灵活就业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法律规定比较模糊,例如外卖员与网络平台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这些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了伤,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修订后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能更好地免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和沟通配合,确保相关工作制度落地落实。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