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2023年5月至10月,周口市川汇区民政局采取发布公告、线上申报、双重审核、现场抽查检查等方式,对141家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其中,合格128家,不合格11家,注销2家。现对注销和年检不合格单位公告如下:
注销单位(2家)。 周口市川汇区私塾学府培训学校、周口市川汇区学弈教育培训学校。
年检不合格单位(11家)。社会团体(2家):周口市川汇区鞭陀运动协会、周口市川汇区马拉松健步走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小百花儿童之家、周口市蓓蕾艺术幼儿园、周口中州医院、周口惠民中医骨伤医院、周口民生医院、周口市川汇区博雅幼儿园、周口华美整形外科门诊部、周口长城医院、周口阳光雨露博宇幼儿园。
上述11家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其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现责令改正,改正期限为3个月,在改正期间停止活动,并将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上缴登记管理机关封存。改正后,将书面改正报告报送周口市川汇区民政局。年检结论为不合格且拒不改正的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到期的,将不予换发新的登记证书。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