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3日
第07版:社科理论 PDF版

道家的精神和智慧

道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学派之一,在中国哲学史上居于主干的地位,对中国人的思维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道家的辩证法和否定性思维可以让我们重新思考什么是理想的社会秩序,什么是理想的人生,什么是真正的智慧。

一、老子的核心思想“道”是万物的根源

“道”是万物的根源。老子直觉到,万物确实有一个伟大的根源,他不知道它的真正名称是什么,于是姑且称之为“道”。作为终级性的实在,“道”超出了普通语言的范围,不可言说、不可指称。“道”是无形的。我们生活在经验世界,以感官感知世界。但老子说,“道”的高超性和玄妙性是超越这个经验世界的。“道”创造万物。老子不仅主张万物由“道”创造,还说明了“道”创造万物的过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道”的运动法则和作用。“反者道之动”,事物向着相反的方向变化和转化,是“道”的运动法则;“弱者道之用”,事物以柔弱状态而存在是“道”的作用。“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在祸害里面一定潜藏着吉利的一面。同样,大福之中也酝酿着大害。老子推崇水的美德,“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水最柔弱,但无坚不摧。相反的事物彼此之间互相促成。“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丑才能显其美,有恶才能彰其善。

老子提倡“自然”“无为”,就是要求统治者去从事合理的和正当的行为,遵循百姓的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地、天、道都指向一种价值,即自然而然的秩序。在这个序列中,地和天是从人到道、到自然一种修辞的过渡,重点是人法道,而道法自然。最终是人要法自然,效法那种外无压迫内无冲突、自然而然的理想状态。

二、庄子的逍遥自由

庄子是老子之后道家理论最重要的开创者。《庄子》一书阐发了道家思想的精髓,进一步发展了道家学说。

万物生死是气的聚散。庄子认为,宇宙间充满着气。气是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万物的产生不过是气的聚集,万物的死亡不过是气的离散,人的生死也是如此。“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死生是必然的,像白天黑夜,是自然的规律,和万物之情一样是人所不能干预的。

庄子认为万物没有统一的标准是非。大小、美丑、寿命长短的差别决定于人以什么样的参考坐标来观察。从至大的宇宙空间看地球,地球就像米粒;从至小的微观粒子看毫末,则毫毛也是丘山。《齐物论》批评人们“终身役役”而不知其所归,就是唤醒人们不要在庸庸碌碌之中迷失了自我,应从更高的层次上认识外界事物和个人价值。

庄子一方面要求“齐生死”,超越看待生和死,打破厌死乐生的观念。另一方面,强调个体生命的价值,要求“全生”“重生”。他强调不能用更重要的生命去交换天下国家的尊位。庄子主张身心俱隐,“能仕而不仕”,回到自我的心灵之中。

老子和庄子最大的区别在于,老子追求的是天下、万物、百姓最理想的生活状态。到庄子时,这种追求已经不可能了,庄子关心不了时局。庄子对社会政治生活有深刻的体会,知道自己无能为力改变社会现实和个人在现实中的命运。他将无可奈何的处境归之为命,但这种命不是任何鬼神或上帝决定的,所以称之为“无可奈何的既定境遇”。

“逍遥”,是指一种无为身外之物所累,摆脱了一切世俗之虑的安闲、无为自如的心灵境界。在庄子的思想中,“逍遥游”式的理想境界是一无所待、宁静和谐的自由天地,是人与天地万物合一的情感体验,是人与大自然融合的宽阔情怀。庄子认为人生苦恼和不自由的原因是在于“有所待”和“有己”。若能顺着自然的规律,摆脱现实的一切束缚和限制,忘却功名、忘却自我,与“道”完全融为一体,返归自然,就能达到真正自由的境界。

三、黄老道家压倒百家

黄老道家在西汉初期成为显学,主宰了当时的思想界,造就了历史上著名的“文景之治”。

黄老道家的特点是“道法结合、兼采百家”。黄老之学使道家的“道”同法家的“法”实现了联姻,它将“道”和“法”相提并论,提出了“道生法”的论断,使“道”直观上就有了自然法的外观,使“道”成为人间法和成文法的根源和基础。黄老之学又将“道”这一根本原则明确变成了“法则”和 “大法 ”的概念,认为宇宙和万物的一切法度都是“道” 创造的。

政论是黄老之学的主体内容。道法结合、以道家哲理论说法治主张,是黄老政论的突出特色。黄老之学还修正了老子的“无为而治”观念,提出了“君逸臣劳”和 “君无为臣有为”的说法。人性理论是黄老之学法治主张的另一个理论基础。黄老之学认为自私自利、趋利避害是人的自然本性,统治者应该如何对待人的趋利避害或者“自为”的自然性情呢?很简单,就是要遵循和满足人的性情。黄老之学在强调法治的同时,对儒家的道德教化主张进行了充分的吸收,提出了礼法互补或法教统一的治国理论模式。黄老之学还吸收了儒家关于正名的思想和名家的形名学说,作为其尊君卑臣、强化君权的理论依据。

“阴阳刑德”也是黄老之学的一个特色理论,要求君主发布的政令必须与阴阳消长的自然节律相符合。关于养生的问题,也为黄老之学所重视,以《管子》中的《心术》《内业》等篇章最为突出,对后世的养生学影响很大。黄老道家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思想侧重也会有所变化,但“全生”“保身”“养性”的养生思想作为基本的立场、核心的内涵、主要的脉络,一直贯穿始终。抓住了养生这条线索,既可以把历史上被视为黄老道家的代表人物、学说、文献串联起来,也可以解释为何积极入世的人和消极遁世的人都可以被称为黄老道家。

(周口老子文化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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