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鹿编〔2023〕43号文件精神,鹿邑县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鹿邑县污水净化中心、鹿邑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鹿邑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鹿邑县市政工程队、鹿邑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鹿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2月2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请债权。电话:0394-7223153。
特此公告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