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法治工作队伍包括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对法治工作队伍素质的总定位,也是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总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把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好。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
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关键是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就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教育和引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就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专业化,就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建设。法治专门队伍身处全面依法治国第一线,每天都要应对和处理各种法律和社会问题,必须具有很强的专业思维、专业素质、专业能力。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职业化,就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建设。只有建立健全职业激励保障体系,才能激发队伍的创造力、战斗力。要通过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增强司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周口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