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昂)在公园内,哪些行为应该禁止?哪些行为应该处罚?管理服务需要增加什么内容?昨日,记者在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周口市公园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对外公布,征求社会各界修改意见。
为公园立法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2024年4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条例(草案)》。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以及条文规定作了相应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
目前,《条例(草案)》共五章34条。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在周口人大网(www.zkrd.gov.cn),社会各界可以登录查看,提出的修改意见可寄至周口市人大政协综合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zksrdfgw@163.com,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