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5日
第07版:时事新闻 PDF版

公 告

张群青:

西华县西夏亭镇人民政府与你(张群青,男,汉族,身份证号:41272219631013201X,住西华县西夏亭镇张庄行政村)于2006年1月16日所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50年,自2006年1月16日起至2056年1月16日止,上述约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另外,西华县西夏亭镇人民政府查明,你存在合同期内未经出租人同意,将土地和房屋等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行为,构成违约。

西华县西夏亭镇人民政府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解除合同通知,现依法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发出通知:解除西华县西夏亭镇人民政府与你于2006年1月16日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

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西华县西夏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 日

2024-06-05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43116.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