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付永奇 通讯员 朱玉柱) “要认真走访调查取证,以事实为根据,按程序依法查处,对涉及的生态环境系统人员严肃追责!”6月5日上午,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涛在太康县板桥乡河沿村现场督办“12369”平台群众重复举报的一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时,对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严格要求。这是自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该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的又一实例。
该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多次召开组务会研究监督责任和推动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办法,制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坚持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抓好线索处置,强力推进办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该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形成监督合力,聚焦重点领域,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已排查各类问题553条,整改完成388条。对历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和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于问题久拖不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坚决予以督察问责。高度重视群众多次举报、反复举报的黑臭水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024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6条,批评教育2人,立案4人,下发监察建议1份,群众举报件办结率94%。
该纪检监察组以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为“突破口”,鼓励群众举报身边黑臭水体,重点清理交通沿线、河塘沟渠等易产生黑臭水体的水域漂浮物。2024年以来,年度387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258条,超额完成上半年治理任务。以行政审批服务为“小切口”,检查、督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杜绝“话难听”“脸难看”“一次性告知不具体”等问题发生。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开展生态环保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