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8日
第04版:平安周口 PDF版

利用迷信手段诈骗 两名被告人获刑(以案说法)

本报讯 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以迷信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

2021年11月份至2023年7月份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利用迷信手段,骗取许某某、刘某某、毛某某钱财142518.36元。被告人王某通过微信收取许某某、刘某某、毛某某的钱财,再将钱财转给胡某某。

商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迷信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构成诈骗罪。胡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胡某某、王某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商水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通讯员 屈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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