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1日
第07版:时事·广告 PDF版

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人社之窗)

近日,记者从周口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具备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

返还标准根据企业规模不同而有所区别,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②25(黄佳 潘敏)

2024-08-21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48821.html 1 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人社之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