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自然示字〔2024〕22号、23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11月1日拍卖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详情见下表)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至 2024年11月10日。
三、该宗地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电话:0394-6815019
联系人:陈先生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