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运用“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了12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李某某在沈丘县北城产业集聚区某公司从事建筑施工工作,建筑工程完工后,该公司欠李某某劳动报酬2300元,李某某多次索要未果后,于2024年9月份将该公司诉至沈丘县人民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发现该公司涉及多个同类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将这些案件材料进行整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到该公司由于资金短缺,未能如期发放工人工资,随即运用“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与沈丘县工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与沈丘县工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共同分析双方当事人当前面临的困境,努力寻找他们的利益平衡点。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院通过“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仅用1天时间,快速调解12起案件。
下一步,沈丘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沈丘县总工会的沟通合作,进一步发挥“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职能优势,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