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超亿元的涉企合同纠纷案件,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节约了诉讼时间,实现了双方当事人互利共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11月份,原告某生态环保公司与被告周口4家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高速公路两侧绿化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费1.1亿余元。然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施工,被告却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完成征地拆迁等工作,导致原告被迫暂停施工。原告因此将被告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积极与原告沟通,征求其意见,决定对该案进行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深入了解双方的诉求及争议焦点,并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寻求案件解决办法。经过多方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先行调解作为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效解决纠纷、维护企业声誉和形象、增强企业间信任与合作等优势。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现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诉累、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为。下一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先行调解的优势,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持。(通讯员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