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5年03月04日
第04版:平安周口 PDF版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

本报讯 “现在,宣读我院依法对你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近日,在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室,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等进行了说明。

据悉,这是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市唯一建立专门检察宣告室的单位,首次对多起符合公开宣告条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此次公开宣告活动,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公安民警、人民监督员、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多方参与,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决心。

在多起不起诉案件中,一起2024 年 9 月15日发生在太康县某村的案件备受关注。当时,被不起诉人小石(化名)在为小华(化名)家收割玉米时,因未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也未及时通知在玉米地里捡拾玉米的小兰(化名)离开,致使小兰卷入玉米收割机不幸身亡。案发后,小石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积极与小兰家属沟通,取得了小兰家属的谅解。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考虑小石的家庭情况及小兰家属的需求,给予小兰家属合理赔偿与精神慰藉,促成双方达成谅解,避免矛盾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该院经审查认为,小石的行为虽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但综合考量其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该院最终决定对小石不起诉。

在公开宣告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不起诉理由,并当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检察官强调,不起诉决定并非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纵容,而是基于法律和事实作出的理性判断,既体现了法律威严,也彰显了司法温度。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教育,要求他们深刻反思、珍惜机会、遵纪守法、回报社会。

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衷心感谢,承诺将以此为戒,积极改正错误,努力为社会贡献力量。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公开透明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此举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安民警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提升办案质量。

(通讯员 顾肖慧)

2025-03-04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68576.html 1 依法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