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农民工遭遇欠薪,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通过诉讼解决。
该负责人介绍,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设有专人接待投诉并负责处理,同时设立有保持24小时畅通的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符合投诉条件的,自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对于存在劳动违法行为的,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结案。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举报投诉电话是0394-8222380。
“一旦遭遇欠薪应当即时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住建局清欠办、市住建局监察支队、人民法院等单位均可以受理,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该负责人提醒,对确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案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