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伟从火海中转移出村民的财物
□记者 徐松 通讯员 孟令康 文/图
本报讯 2月17日15时许,郸城县南丰镇徐寨行政村一村民使用地锅后忘记灭火,导致发生火灾。郸城县公安局民警张振伟冲进入火中,为该村民转移出1万元现金和重要证件。
火灾发生后,张振伟迅速到达现场,开展紧急处置工作。为了最大限度保护村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他冒险进入火中。
在南丰派出所和郸城县消防大队的通力配合下,张振伟将受灾群众的1万元现金和重要证件从火海里转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