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姬慧洋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离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静期”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为什么设“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哪种离婚方式?离婚自由是否受到影响?目前,我市民政部门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又会有哪些人性化规定将推行?12月30日,就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记者走访中心城区部分婚姻登记处,采访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
离婚登记 设30天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怎么个“冷静”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离婚登记经过申请、受理后,就进入了30天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外,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自2021年1月1日起,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
新规定遏制冲动型离婚
新规实施后,离婚登记程序是不是麻烦了?设置离婚冷静期有何意义?对此,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有很深的体会:“新规设置30天的冷静期太到位了,这给双方留下了冷静思考的空间,也是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其设置并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
从事婚姻登记工作10余年,川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杨秋慧每天面对的各种离婚情形中,其中冲动型离婚占了很大比重,今天离婚明天复婚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其实,很多夫妻并没有达到非离不可的地步,只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赌气而已,通过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和好的也不在少数。
杨秋慧表示,现行制度对于协议离婚成本低、方便快捷,往往不要半个小时一个家庭就散了,而调解是“最后的刹车”,但不是每次“刹车”都能拦住奔涌向前的“火气”。这种情况下,离婚冷静期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冲动离婚的现象。
14个婚姻登记处启用升级版婚姻登记系统
对首次设立的离婚冷静期,我市民政部门有哪些应对方式?该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我市14个婚姻登记处将启用升级版婚姻登记系统,在新的系统中,当事人双方登记离婚时,会进入离婚页面,系统会设置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同时出具一份书面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离婚冷静期等相关事项。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新系统增加了人脸识别、指纹比对、扫描电子档案等功能,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工作人员查询和核实信息,避免有人蒙混过关。也就是说,从2021年开始,办理离婚业务需“刷脸”确认身份;而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如果有人想“钻空子”进行其他婚姻登记程序,“刷脸”环节就过不了,系统会如实显示目前的婚姻状况。目前,市民政局已多渠道宣传婚姻登记新政策,组织人员培训,并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挂牌婚姻家庭辅导室,并计划聘请专业团队进行婚姻咨询和辅导。鉴于2021年1月1日起“离婚冷静期”新规的实施,我市民政系统将利用元旦节假日进行婚姻登记系统改造升级、调试,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期间,我市将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业务。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