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馨 通讯员 赵曼丽
本报讯 国庆节将至,旅游、聚餐、购物等消费活动将迎来高峰,为了能够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愉快的假日,周口市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前市场消费热点,发布2021年国庆节期间消费警示。
一、疫情防控
1.倡导就地过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广大消费者非必要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确需出行的,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谨慎、合理安排出行,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尽量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广大消费者要主动接种疫苗,配合扫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3.有去过国外或去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的广大消费者,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二、节日用餐
1.注意餐饮消费安全。广大消费者在外进餐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信誉度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拒绝野味;点餐时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就餐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文明安全就餐;结账时,注意核对价目表和就餐清单,做到明白消费。
2.拒绝餐饮浪费。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要合理进行点餐用餐,杜绝铺张浪费、爱面子、讲排场、大吃大喝、暴饮暴食、铺张攀比等现象,要树立健康饮食新风尚,倡导厉行节约,拒绝浪费,以实际行动维护《反食品浪费法》,做一个有社会责任的消费者。
三、外出旅游
1.做到安全出行。外出游玩最好提前预约旅游景点,做到错峰出行,要了解景区疫情防控规定并自觉遵守;在旅游过程中要如实申报个人信息,不参与聚集,避免人员过度聚集。
2.选择正规旅行社。确需外出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理性分析对待旅行社的宣传,谨防超低价的旅游陷阱,不能只看营销宣传单。
3.签订正规书面合同。要对旅游的费用、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饮、退团、合同变更、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并规定违约赔偿标准,特别是自费项目和非自费项目,一定要明确,谨防字面歧义;要注意识别不实广告内容,要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促销活动
一些商家往往在节日期间促销打折,广大消费者面对买一送一、清仓、返券等诱惑时,一定要留心、保持头脑清醒,要货比三家;要仔细阅读商场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购买,切勿因打折而盲目选购,做到明白、理性消费;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详细查看产品说明书、销售授权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对打折商品或赠品也要当面查验质量。
五、预付消费
节假日是商家倾力营销的黄金期,不少商家加大优惠幅度吸引消费者预存资金办理消费卡。预付式消费是典型的信用消费,完成整个消费过程的基础是经营者持续经营,并信守承诺,但现实生活中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导致经营中断。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周口市消费者协会建议消费者莫贪图高额回报和折扣,要冷静思考、捂紧钱包。如确有需求,建议一次性存入金额不宜过大,并且要尽快消费。
周口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当自身消费权益受损或与商家产生消费纠纷时,当与经营者沟通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周口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394-8385315。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