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大邦若烹小鲜①。
以道莅(lì)天下,其鬼不神②。
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③。
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亦弗伤也④。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⑤。
【译文】
治大邦如同煎烹小鱼一样,不可躁动。
用正道治理天下,坏人就不能做坏事了;并不是坏人没有做坏事的本事了,而是坏人无机可乘,不能再做坏事害人了;不但坏人不能做坏事害人,圣人无欲无为,也不会害人。圣人与坏人两不相伤,所以德行自然交归于天下,使得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新解】
本章主要讲清静之德的作用。以道治国就要按客观规律办事,以道德为底线,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静治乱,自然而然,不敢妄为,不敢劳烦。君王越清净,百姓越安生,人民越富有,国家越强大,内鬼不生,外敌不犯。治身也是同样道理,內心越清静,精气越凝聚,精力越充沛,神清气爽,邪气不入侵。老子用“治大国如烹小鲜”的道理教人以清静之德,化解天下之争,平息天下之乱。
【心法】
清静养德,无为治乱。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注释】
①治大邦若烹小鲜
“邦”,帛书甲本作“邦”,乙本及现代本皆作“国”。
“邦”,是指一个相对独立存在的系统,如身体及家庭、社会组织、国家等。在汉朝之前的帛书甲本作“邦”,汉朝初期,为避汉高祖刘邦之讳,改为“国”,直至如今一直惯用为“国”,则易被曲解其意,而失去“邦”字真正的含义,读者应注意之。“烹”,帛书甲、乙本作“亨”,河上公本作“烹”。
河上公:鲜,鱼也。烹小鱼不去肠,不去鳞,不敢挠,恐其糜也。治国烦则下乱,治身烦则精散。
王弼:不扰也。躁则多害,静则全真。故其国弥大,而其主弥静。然后乃能广得众心矣。
②以道莅(lì)天下,其鬼不神
“莅”,帛书甲本残缺,乙本作“立”,河上公本作“莅”。
河上公:以道德居位治天下,则鬼不敢见其精神以犯人也。
③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
河上公:其鬼非无精神,邪不入正,不能伤自然之人。
王弼:神不害自然也。物守自然,则神无所加。神无所加,则不知神之为神。
④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亦弗伤也
此经句帛书乙本缺失“圣人亦”三字,依甲本修补之。
河上公:非鬼神不能伤害人,以圣人在位不伤害人,故鬼不敢干之也。
王弼:道洽则神不伤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则知圣人之为圣也。犹云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人之为圣也。夫恃威网以使物者,治之衰也。使不知神圣之为神圣,道之极也。
⑤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此句经文,帛书甲、乙本皆有缺失,可以互补。
河上公:鬼与圣人俱两不相伤也。夫两不相伤,则人得治于阳,鬼得治于阴;人得全其性命,鬼得保其精神,故德交归焉。
王弼:神圣两不相伤,是神圣合道,交归之于民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