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韩超杰 文/图
本报讯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当日,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纷纷走上街头,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8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在淮阳区,淮阳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义林带领环境资源法庭全体干警,到河南瑞能服帽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我们将以‘生态日’为契机,继续依法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升居民和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淮阳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
在项城市,项城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观看公益宣传短片《大自然那么爱我们》特别访谈节目,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等形式,结合本院近些年来办理的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在沈丘县,沈丘县人民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宣传单,以群众听得懂、喜欢听的“法言法语”开展普法宣讲,向群众生动讲解环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从而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
在扶沟县,扶沟县人民法院干警为群众讲解以往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以案释法,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引导辖区群众进一步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司法职能,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实现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