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8日
第A07版:社会与法·检察之窗 PDF版

锦旗送给太康检察官

□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邓兴华

本报讯 近日,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分别拿着锦旗,一前一后来到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将锦旗交到工作人员手里,感激地说:“感谢检察官对孩子的帮教,孩子懂事了,也爱学习了,变化很大……”送锦旗的男子姓黄,是太康县毛庄镇某村人,女子姓师,是太康县城郊乡某村人,两个人的孩子分别叫黄新(化名)和赵明(化名)。

2022年10月,当时16岁的黄新伙同他人实施了盗窃行为。2022年年底,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将黄新送到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中心。黄新进入观护帮教中心后,工作人员为其讲授法治课、德育课,开展心理辅导,带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接受红色革命教育,让黄新重新树立了信心。黄新说:“我要汲取教训,努力改过自新,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年5月,16岁的赵明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太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审查发现,赵明系在校学生,且是初犯、偶犯,在征求多方意见后,决定依法对赵明作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12个月的考察期。

在帮教老师和检察官的帮教下,赵明规划了自己的人生,表示要好好学习,争取在职业中专考上理想的大学。

“这两面锦旗是群众对未检工作的认可,我们一定主动履职,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做好,让孩子们重新回归社会。”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红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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