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高丰
本报讯 近日,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春平、李伟两人奔波2000余公里,将身在哈尔滨的被执行人郭某某抓获。拘留期间,被执行人郭某某因害怕被判刑,与其妻子联系,将35万余元执行款主动转入项城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2020年9月,被告郭某某雇佣原告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做防水工程。工程竣工后,郭某某给原告出具一份35万余元的防水施工人工费欠条。3年多来,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被告郭某某诉至项城市人民法院。项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后,被告郭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无奈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李春平多次电话联系郭某某,郭某某均以“身上没钱”“在外地务工”为由拒不还款,后郭某某将手机关机玩起了“失踪”。经网络和线下查询,未发现郭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切实保护务工人员的血汗钱,李春平通过深入摸排,终于得知郭某某在哈尔滨的重要线索。李春平和李伟向法院领导汇报后,连夜奔赴哈尔滨。在耐心释法无果后,郭某某被强制带回项城市人民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拘留期间,被告郭某某仍不听劝说,拒不还款。申请执行人向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拒执刑事自诉。项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决定对郭某某予以逮捕。当法官向其宣读逮捕决定时,被告郭某某急忙说:“法官,我不想坐牢,我还钱!请帮忙联系我的妻子,钱都在她那。”当日下午,郭某某妻子就将35万余元执行款打入了项城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还钱后,被执行人郭某某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