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在《节葬下》中提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则既以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他还指出厚葬久丧的危害:“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后汉书》中也有记载:“古者墓而不坟,中世坟而不崇。仲尼丧母,冢高四尺,遇雨而崩,弟子请修之,夫子泣曰:‘古不修墓。’及鲤也死,有棺无椁。文帝葬芷阳,明帝葬洛南,皆不藏珠宝,不起山陵,墓虽卑而德最高。”可见,古人是非常推崇厚养薄葬之风的。
前些年,我驻村工作时,感触最深的就是丧事攀比之风甚浓。比如老人过世时,子女不仅要请和尚道士,还要搭台唱戏,更要有酒席招待,不热闹几天是不能下葬的。即便是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宁愿债台高筑也要把丧事办得排场。在当时农村人眼里,丧事越隆重越能显示子女的孝顺,否则脸面无光。待老人下葬后,子女不得不千辛万苦地还债,生活苦不堪言。许多农民常常感慨“死不起了”,渴望能扫除这一陋习,但在当时既无奈也无良策。
要扫除这一陋习,需要从理解真正的孝道开始。“百善孝为先”“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都是古人劝人行孝的名言,要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多陪伴他们、孝敬他们。古人还说“祭而丰不如养之厚”,意思就是“厚葬”不如“厚养”。记得当时驻村时,农民常常会讲这样一句俗语:“生前厚养,实为孝道;归后薄葬,真乃贤儿。”可见,真正的孝子,应当在父母生前厚养他们,在他们的葬礼上节俭。这才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里“孝道”的真正含义。
如今,提倡厚养薄葬,不仅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和要求。其实,倡导厚养薄葬古已有之。墨子在《节葬下》中提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则既以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他还指出厚葬久丧的危害:“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对于“薄葬”,《后汉书》中也有记载:“古者墓而不坟,中世坟而不崇。仲尼丧母,冢高四尺,遇雨而崩,弟子请修之,夫子泣曰:‘古不修墓。’及鲤也死,有棺无椁。文帝葬芷阳,明帝葬洛南,皆不藏珠宝,不起山陵,墓虽卑而德最高。”可见,古人是非常推崇厚养薄葬之风的,认为一个人孝不孝,不在于死后对父母怎样埋葬、怎样广修坟墓。
风俗当随时代而变,风尚当随时代而立。在大力推进现代乡村文明建设与乡村文化振兴的今天,提倡厚养薄葬尤为重要。在实施乡村振兴的热潮中,提倡厚养薄葬,可谓正当时也。“厚养”就是让父母生前能够居安食美,心畅神爽,颐养天年;“薄葬”就是在老人过世后节俭下葬,并不是简单处理了事,而是反对奢靡丧葬。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农民中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厚葬习俗和观念,要倡导推行厚养薄葬,绝非易事。厚养容易被接受,薄葬却是难点。尽管广大群众对薄葬的好处了如指掌,但受攀比之风、人言可畏等因素影响,很多做子女的在父母离世后很难下定决心薄葬他们。要突破这一难点,关键在于打破思想藩篱。因此提倡厚养薄葬,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近年来,我市在农村扎实开展了“文明新风”行动,引导农村将厚养薄葬纳入《村规民约》,纳入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周口好人等各类文明评选标准,着力营造移风易俗的社会环境。此举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但要在全市农村倡导厚养薄葬、形成文明节俭的丧葬之风,却并非一时一日之功,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如此,才能在全市农村形成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