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6日
第08版:社会与法·警方时空 PDF版

郭文涛:找准“坐标”,启航梦想

郭文涛(左一)向学生讲解如何应对电信诈骗。

□通讯员 郝振宇 文/图

“我向前辈学习、向群众学习!找准‘坐标’,服务好辖区群众,时刻牢记要对得起这身警服!”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郭文涛坚定地说。

郭文涛现年23岁,是周口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搬口派出所的一名民警。作为一名入警5个月的新人,郭文涛经历了从迷茫到笃定,再到找准自己“位置”并奋勇前进的心路历程。

刚到派出所工作时,郭文涛最期待的莫过于办一起大案或帮群众解决一件大事,仿佛只有办“大案”“大事”才能实现他的雄心壮志。刚工作时处理的一些小纠纷、小矛盾,跟着同事破获了几起小案件,虽然很有成就感,但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今年2月19日,郭文涛和同事一起出警的时候,遇到了一件“小事”,辖区群众刘某报警称,自己被别人拦住不让走。

到达现场后,郭文涛看到几位老人围着刘某,情绪激动。郭文涛连忙将他们分开,经过耐心安抚,终于了解了事情的起因。原来,这几位老人去年在刘某经营的果园里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刘某本应该支付他们2万元的劳务报酬,但由于资金短缺,刘某一直未支付。当天刘某去办事的时候,被这几位老人拦住索要劳务报酬。

群众利益无小事。郭文涛多次和刘某沟通,并反复告知他利害关系,半个月后,刘某支付了几位老人的劳务报酬。

看到大家拿到了劳务报酬,布满皱纹的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那一刻,郭文涛突然觉得自己的工作很有意义、很有成就感。从那以后,郭文涛改变了之前想要办“大事”的想法,他深刻意识到,只有常怀“同理心”与群众“将心比心”,才能真正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有些看似“小事情”,可能就是群众的“大事情”。

今年3月的一天,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邓某报警称,隔壁宿舍的陈某辱骂了他。郭文涛和同事到达现场后了解到,陈某经常在隔壁宿舍发出噪音,邓某找到陈某理论的时候,因为一言不合,陈某骂了邓某。邓某说,陈某骂他属于公然侮辱他人,就报了警。

看到旁边聚集的众多学生,郭文涛意识到这是一次绝佳的普法机会。随后,郭文涛向大家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的后果。同时告知陈某,他的行为侵犯了邓某的名誉权。也正是因为这件事,让郭文涛有了想要到学校开展法律宣讲的想法。

在搬口派出所所长的鼓励和帮助下,郭文涛走进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从电信诈骗讲到正当防卫,从侮辱罪讲到考试作弊,为学生送上了一堂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守法。 

“倘若一个人能找准自己的位置,到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去工作,就会释放出巨大的潜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尽我所能地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郭文涛对记者说。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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