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保
本报讯 “我就爱喝酒,一天最少喝一斤,昨天早上我是喝了酒后推走了人家的电动车。”5月4日下午,面对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办案民警的讯问,到案后的刘某对自己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5月3日下午,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小桥街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辖区居民李某报警称,其停放于建设大道与商贸路交叉口附近胡同内的电动车被盗。
接到报警后,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视频侦查中心立即展开调查。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电动车特征,民警通过周边公共视频查找相关线索。很快,民警发现,5月3日上午,一男子步行进入建设大道与商贸路交叉口附近一胡同内,几分钟后该男子骑电动车离开,形迹可疑。经李某确认,该男子所骑电动车正是他丢失的那辆电动车。
经过进一步视频追踪、分析研判后,民警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同时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5月4日18时许,民警在建设大道附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据刘某交代,5月3日上午,他路过案发现场时,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电动车没拔钥匙,便心生邪念,把电动车骑回自己住处,将电动车拆卸后卖了200多元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