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牛其龙
本报讯 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仅用4天时间就帮助企业追回拖欠货款,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0年10月,原告河南某电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科技公司)与被告周口某房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电子科技公司供货完毕后,建筑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电子科技公司多次催促,建筑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后,余款54000元未支付,电子科技公司诉至商水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建筑公司自愿支付电子科技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56349元。
协议到期后,建筑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电子科技公司向商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该院执行员吕亚飞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并发起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遂依法进行了冻结。被执行人只得联系执行员,主动支付了货款及利息。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