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中
一
法,可法也,非恒法也;技,可技也,非恒技也。
法,肇点画之始;技,发众书之韧。
故常法,欲以观其奥;常技,欲以得其娇。
此两者,以隐以显,以舟以桡,同宗而相亲,同谓之妙。
二
天下皆知法之为法,斯不法矣。
大小相参,正侧相生,提纵相和,阴阳相融。
虽相生而相克,亦相反而相成①。
故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法,是以虽离师辅而不反也②。
注释:①此句选自张怀瓘《书断》。②此三句选自《学记》。
三
不尚利,使书不昧;不慕金玉之色,使书不为淫;不见可欲,使书无奴相。
是以书家之习也,笃其志,虚其心,弘其法,修其身,恒使人无为无妄也。
使翰墨之妙,宜室宜邦,则书颜可洁矣。
正所谓“因地不真,果招纡曲①”是也。
注释:①出于《楞严经》。意为修行动机不正确,希望的结果在实现过程中就会迂回曲折。“因地”即动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