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思羽
本报讯 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原告、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陈某某和被告陈某系邻居,两家田地相邻。2023年10月,原告发现被告越过田地边界线耕种自己田地,遂与被告发生争执,被被告打伤,住院治疗。原告诉至商水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3926.05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王俊美考虑到原告、被告是邻居,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王俊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明理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250元。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