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屈妍慧
本报讯 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原告、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袁某某原是商水县某卫生院员工,后被借调到商水县某医院工作。有一天,正在值班的袁某某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亡。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袁某某的家人将商水县某卫生院、商水县某医院诉至商水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立军为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从法、理、情角度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协商解决。经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商水县某卫生院赔偿原告工亡补助金的25%共计255050元,商水县某医院赔偿原告工亡补助金的75%共计765150元。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