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3日
第06版:社会与法·庭审内外 PDF版

风雨无阻巡回审判 就地化解物业纠纷

□通讯员 孙毓

本报讯 挂起国徽、摆好桌椅,简单却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准备就绪。随着法槌声响起,细雨下的巡回审判正式开始。9月18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法官李翠翠冒雨前往鹿邑县某小区开展物业纠纷巡回审判,通过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张某系鹿邑县某小区业主,该小区由河南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88元。2021年7月22日至2024年9月30日,张某拖欠物业费及滞纳金共计19592.53元,经河南某物业公司多次催要,张某仍未支付。河南某物业公司因而将张某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请求支付物业费及滞纳金。

李翠翠收案后,及时查阅卷宗了解案情,认为物业纠纷案件虽小,却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她决定到涉案小区开展巡回审判,助推业主问题解决难、物业公司收费难这一“两难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准确找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有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对物业服务是否有瑕疵及拖欠费用计算等问题进行着重调查。

在庭审调解阶段,法官结合物业纠纷相关法律规定,引用典型案例,劝导张某在接受物业服务的同时,还应及时履行交物业费的义务,引导河南某物业公司要重视业主的诉求,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河南某物业公司免除了滞纳金,张某将物业费一次性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就地化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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