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30日
第07版:社会与法·淮阳法院 PDF版

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能否继续追讨欠款?(以案释法)

□通讯员 于沛鑫

在日常生活中,债权人因故去世,而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尚未结清。那么,债权人的继承人能否继续向债务人追讨欠款?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案情回顾

老王是一个修理师傅,因修理挖掘机而对老罗享有11000元的债权,老罗出具欠条一张,承诺2024年8月9日前还款。2024年,老王因病去世,他的继承人发现了这张欠条,经多次讨要,老罗一直推脱不还,无奈之下,老王的继承人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王与老罗之间成立修理合同关系,老罗于2024年2月9日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老王维修费11000元。老王去世后,该笔债权作为遗产,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由老王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原告诉请老罗支付11000元修理费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包括了各种形式,如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因此,当债权人去世时,其名下的债权也会被视为遗产的一部分,可以被依法继承。一旦债权被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就拥有了与原债权人相同的权利,这意味着继承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讨。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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