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 吴雨 任军)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10月31日发布公告,从11月1日起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可调整为3个月。
根据多家银行公告,此次调整适用于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主要从加点幅度调整和重定价周期调整两个方面进行优化完善。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房贷利率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在加点幅度调整方面,多家银行公告显示,当借款人的房贷利率加点幅度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相比,偏离高于30个基点时,可向银行提出调整申请。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不低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加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还公布了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供商业银行和借款人参考。专家表示,10月底,绝大多数借款人的加点幅度已批量调整为减30个基点,预计第四季度绝大多数借款人无需调整加点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