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姚旭
本报讯 10月28日,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对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将其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部门进行侦查。
2022年,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闫某借款30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一直未还款。2023年6月,闫某将李某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偿还闫某3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闫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未找到李某的行踪,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10月28日,该院执行局政委宋宏伟得到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将作为被告到试量人民法庭参加庭审。核实开庭信息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试量人民法庭,庭审结束后,立即将李某拘传至鹿邑县人民法院。
执行干警积极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后果,引导其配合执行工作、履行判决义务。然而,李某拒绝配合执行工作,主动要求进拘留所,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干警通过调查李某的资金交易流水发现,李某的微信账户有大量交易信息,表明李某有能力还款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执行干警遂将李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部门进行侦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