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东
本报讯 近日,川汇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
丁某与张某曾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分手后,丁某因心存怨恨将张某刺伤。丁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丁某在监狱服刑。张某就民事赔偿部分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
川汇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港口人民法庭承办法官依法向在监狱服刑的丁某送达了应诉通知书、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并赶赴监狱,对张某申请的伤残等级等进行鉴定质证。承办法官在质证过程中了解到,丁某亲属愿意与丁某共同支付赔偿款。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赔偿款支付计划,劝解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表示满意。
川汇区人民法院坚持从源头解决纠纷,以调为先,严格落实“如我在诉”工作要求,让人民群众用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最少精力解决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③2